優化村級管理推進特點建設分析建議
對農村的有效管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要條件和重要前提。深入分析農村管理生態環境、優化村級管理,對于完善農村管理體制、制定有效涉農政策,對于引導農村文化健康發展,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一、村級管理特點分析
(一)復雜性和多樣性并存。農村存在著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和各種或明或暗的矛盾,一方面是宗姓關系、親戚關系、伙伴關系;一方面是宗姓矛盾、派系矛盾、歷史矛盾和現實利益矛盾;造成了農村管理呈現出復雜多樣的局面。
(二)差異性。一是村風民風的差異。多數農村的干部群眾淳樸敦厚,誠實可信,熱情好客;但也有極少數村的群眾非常難纏,唯利是圖,在一定程度上也顯現了農村村風的差異。二是自然條件的差異。農村所處的地理條件千差萬別,一鄉之內有優劣,一村之內有分別。三是經濟發展的差異。農村集體經濟的強弱與群眾經濟現狀都表現在管理上的差異。群眾的經濟條件好,無暇顧及村里的工作,管理相對容易一些。群眾經濟狀況差的村,發展沒有出路,百千雙眼睛盯著村干部,管理起來要應付各種各樣的復雜局面。四是教育水平的差異。整個村莊主流的教育水平同樣影響村務管理;做為管理者的干部,其個人素質也影響村務管理,造成工作的差異。
二、農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
農村管理主要由管理主體、管理對象和管理體制三個因素構成。在此對其一一進行分析和探討。
(一)管理主體方面的主要問題
1、地位的多變性與組織的松散性。鄉鎮干部雖然工作在最基層,卻沒有執法權,先靠做群眾思想工作,靠與農村干部群眾的感情和關系來完成工作任務,隨著農民對鄉鎮政府依法行政要求的不斷提高,這種工作方法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,工作中老辦法不好用、新辦法不會用,工作難度加大。農村干部每三年海選一次,屆中還有各種各樣的原因,都可以造成干部的調整,可以說農村干部隊伍是一支很不穩定的隊伍。村干部的頻繁更迭,村務管理缺乏長期規劃的基礎,進而危及到農村的穩定和發展。
2、干部的存在性與個人利益性。農村干部工資微薄(一般720-1200元/人年),主要依靠農副業家庭經營收入維持家庭的生存和發展,當干部的收益遠低于從事其他職業。村干部存在于村民之中,自己的家庭、后代亦在其中,管理中時刻受到顯現的和潛在的因素的影響。這使得農村干部在管理中既要完成上級的任務,又要使群眾認可;在上級要求和村民利益中尋找平衡點,來實現自己在族群中的存在和在基層組織中的存在。
3、干部整體素質的限制性。以山東省某縣為例,農村干部文化程度以初中為主,大約占干部總數的60%,小學與高中所占的比例大致持平,還有極少數文盲半文盲。文化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干部科學決策的能力,限制了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。
(二)管理對象方面的主要問題
1、經濟多樣性。由于農民家庭個體能力不同、家庭情況不同、經濟條件不同,農民從事的主要職業有所不同,大部分是農業勞動者、打工者、農民工,少部分人發展成為私營企業主、經商者、農村服務者。貧富的差距和逐步的固化,在農村內部出現階層分化。
2、文化的差異性。傳統的文化是中國農村的靈魂,老人們的言傳身教,誠實本分、勤勞節儉的淳樸民風得以沿繼。同時在外求學者、經商者、外出打工者帶來新的思想理念,形成了個性張揚、自由奢侈的有著濃郁現代文明氣息的農村文化群體。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的激蕩,表現在農民身上是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差異,為人處事上的差異和性格的差異,表現在管理上是依法管理與傳統管理的混合。
3、心理的復雜性。部分農民的暴富與驟貧引發心理失衡,使得農民自卑心理與個性張揚存在同一個體內。對社會的發展、國家的政策、農村的管理,農民有著復雜的心理,一方面對國家的“三農”政策給予認可,一方面又擔心政策是否能落實到自己身上;一方面要求融入市場經濟大潮中,一方面對自己又缺乏信心;一方面盼望村務管理規范,一方面為了自身利益又在破壞這個規范。農村浮躁的社會心理已經影響到農村的管理。
4、社會訴求的差異性。家庭富裕的要求村里改善基礎設施,普通戶要求村委提供技術信息等多種服務,拓寬經濟發展的路子;貧困的家庭要求得到社會的救助,找到脫貧致富的路子。
(三)當前農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
1、涉農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,執法體制有待完善。由于一些部門規章與法規相沖突,在某些情況下,造成守法的干部干不成事,要被上級組織戒免,不守法的能干成事,但容易引起群眾上訪和行政訴訟,造成社會的不穩定。
2、農村管理組織體制不能完全符合需要。鄉鎮干部在政策制定上沒有決策權,工作落實上沒有執法權,出了問題還要承擔責任;有的時候被迫選擇違法行政,來保證自己的職位或者說飯碗。鄉村兩級與上級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不暢,基層工作的情況難以反映到政府決策中去,造成決策與實際相背離。同時,對鄉村工作的考核機制不能完全達到促進工作的目的,有些考核方式迫使基層忌病諱醫、欺上瞞下;比如對信訪工作的考核不是看為群眾解決了多少問題,而是按信訪量扣分,造成大量的群眾上訪沒有文字登記,基層解決了問題卻不愿拿出來匯報。
3、基層組織制度不完善,村支部、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關系不理順。 “兩委”職責不清,村支部、村委會關系不協調。有些村干部對村黨支部、村委會的職責權限認識不清;有的村 “兩委”職責權限、成員分工等相關規章制度不健全,造成工作避重就輕、相互推諉,導致整體工作被動、落后。有的村支部、村委會“各拿各的號,各吹各的調”,內耗嚴重,令村民無所適從。不僅極大地削弱了組織的戰斗力,而且導致許多工作無法正常開展。
4、集體資產使用的監督機制、集體資產的經營管理的有效機制不完善。當前,鄉鎮實行“雙代管”制度,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村財務管理無緒的狀況,約束了村干部的行為,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經濟管理監督問題,主要原因是“雙代管”側重于監督村集體資金的使用,而缺乏對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管理。
三、優化村級管理、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對策
(一)完善涉農法律法規,理順基層執法管理體制。一是加強農村工作調研,逐步完善涉農的法律法規,使法律法規更符合農村實際。比如,可以考慮適當延長農村干部任期,可以考慮每屆五年,給農村干部相對長一些的施政時間,保障農村干部隊伍的穩定,形成村委的長期工作規劃,避免一些管理上的短期行為。二是逐步理順法律法規與行政管理的關系,健全基層執法管理體系。加大行政改革力度,把行政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,人員編制管理、工作權限、行政方法、目標考核等都要依法進行,對一些重點部門要加大違法預防和懲戒力度,比如計劃生育工作,在一些工作落后的地方,可以考慮由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主導,對外出逃避計劃生育管理的人員加大管理力度;計劃外懷孕可以由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主導強行引流產,不要等到生育了再處罰,造成違法的即成現實。三是理順基層執法管理體制,切實推進基層依法管理、依法行政,維護基層的社會穩定與發展。可以考慮縣級執法部門向基層延伸,在縣級執法部門不能顧及的邊角,適當地擴大鄉鎮基層如綜治辦、司法所、計劃生育辦公室、土地管理等部門的執法權限,或者可以說適當地分配給鄉鎮一些執法權,提高農村管理工作效率,維護基層的社會穩定。
(二)加強基層組織建設,創新、完善干部管理體制。一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,強化對農村干部的教育培訓,提高干部的施政能力。二是創新和完善農村干部管理體制,建立健全農村干部任期承諾制和年度工作目標公示制。一屆干部要有屆內工作規劃,并對全體村民進行承諾,簽定承諾書,每年干部要對村民公開年內工作目標,多數村民不認可的責令重做工作目標,連續二年完不成工作目標的,群眾可以提前改選村委。三是完善政績考核機制,考核方案要體現出工作的結果與過程并得,即要對已經做的工作給予肯定,又要對未解決的問題有所督促。
(三)加強農村制度建設,處理好村支部、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關系。加強對村干部教育整頓,理順村支部、村委會的關系,增強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。理順村委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關系,建立規范的村集體經濟的保值增值制度。明確責權,對集體資產可以參照公司經營的模式,簽定經營管理的合同,定出保值義務和增值責任,對造成集體資產流失的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。
(四)加強對群眾的教育,全面提高群眾的綜合素質。鄉村兩級要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豐富群眾教育內容,加強對農民的普法宣傳、科技培訓、健康文化的傳播、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;積極引導群眾,從思想上改造農民的面貌,塑造良好的村風民俗。針對農村信息閉塞的實際,疏通信息交流渠道,加大科技信息服務;大力宣傳科學衛生的生活習慣,加強對公共場所的管理,努力塑造整潔的村居環境;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娛樂場所,豐富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;禁止婚喪事大操大辦、人情禮負擔過重,積極引導,以疏代禁,形成文明節儉的社會主義新風尚。